面对社会越来对女孩子的要求越来越高,谁来保

摘 要

  前一天看微博看到马云说要把教育资源往前移,不要集中在大学的时候,只觉得他点破了如今的教育迷局。今天再看热搜,突然发现他点破的是一个愈发严重的社会问题——犯罪年龄的

前一天看微博看到马云说要把教育资源往前移,不要集中在大学的时候,只觉得他点破了如今的教育迷局。今天再看热搜,突然发现他点破的是一个愈发严重的社会问题——犯罪年龄的年轻化。

最早看到大连女孩被害的案件,是在朋友圈,同学转发的一个公众号。整个案件最令人心痛的是小姑娘的无辜逝世,最令人心寒的,则是杀人者因未满14岁被释放。

我不想过多描述案件,我只是突然想到,每个人心里,都有着天然的倾向性。

和年幼辍学打工讨生活的孩子相比,我们天生更偏爱好好学习,按部就班的孩子。

比起夜晚喝得醉醺醺的成年男子,没有人会在意一个白天出行的还穿着校服的学生。

这是第一眼就存在的倾向,不用深入接触,“经验”就给了我们答案。因为我们的“经验”告诉我们,不上学的绝大部分都是混混,成年男子的威胁力显然比一个学生大多了。

这就是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存在的初衷。而现在,它成了一把利刃。它随机的指向每一个人——稚子或成人——让每一个命丧于“未成年”的无辜灵魂,成为恶魔的祭品——无法逃脱,无处申冤。

现在,让我们追根溯源,仔细想一想,为什么会出现来自未成年人的犯罪。

在中国人的普遍印象里,18岁以前的孩子都不算人。相信每一个人孩子,都是一边听着“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”,一边听着“你都多大了能不能懂点人事儿”度过的每一次午饭,也是一边听着“小孩子家家不该问的别问”,一边听着“看看别人家孩子在你这个年纪已经xxx了”熬过的每一次闲谈。家长在觉得我们还是孩子的同时,又希望我们赶快长大,于是他们只能寄希望于老师,毕竟教师的天职除了“教书”,还有“育人”。然而并不是每一位家长都真心的疼爱自己的孩子,也并不是每一位老师都负责的对待自己的学生。

时至今日,我依然不相信有天生的“反社会型人格”,我始终坚信着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。没有人生来就是恶魔,他们只是被人有意无意地染黑了而已。而马云所提出的“教育重心前移”,就是为了有效杜绝这种“有意无意”的威胁。这样一来,可能有的孩子会被父母忽视,但肯定会被老师留意,稚子心里就永远有希望与阳光。而家长的言传身教更为重要,他们是天使初临人世的参照物,会直接影响孩子的性格塑造。所以,为人父母这件事,比世上任何一件事都需要慎重考虑,不是图一时欢愉或者随大溜,而是要想好,有没有做好为另一个生命负责的准备。

下一个问题,是很多年来一直有的问题——性教育的缺失。我母亲第一次跟我提及这个问题,是在高中。那个时候我已经上过生物课,该明白的都差不多明白了。我初中的生物老师讲受精卵的时候是让我们自学的,那节课足够我听前后桌男生的窃窃私语听懂。这就是中国人骨子里的内敛所造就的恶果——女孩子还懵懂无知,男孩子早自己摸索出新世界了。尤其现在手机电脑都会不受控制地蹦出某些弹窗,“性”这件事,不是父母老师不讲,孩子们就无从知晓的。

“女孩被凶手骗去帮忙遭遇奸杀”,类似的事件全球都有发生,为什么还会有姑娘被害?是因为完美的家教有了漏洞——“你可以不善良,可以不乐于助人,但是你必须要保护好自己”。微博上有很多方法,最重要的一条就是,“不要相信成年人的求助,因为他们比你强壮,不可能来向你求助”。你看,“成年人”。在这次事件之前,没有人想到,一个未满14的孩子也会做这样的事情。他多次跟踪成年女性,也强行搂抱过班里同学,一次次不得手之后他想明白了,把目标放在了比他弱小的目标身上。未满14岁,已经拥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,以及一位成熟强奸犯的潜质。地狱空荡荡,魔鬼在人间。

我不愿意用这样的字眼去形容一个孩子,可是他哪里还配称为孩子。强奸未遂于是动刀杀人,杀人还记得抛尸,抛尸完还要去和受害者父母搭讪,最后找到小姑娘的时候,感叹一句,“真死了啊”,就继续在群里发消息,直播查案进度。微博上有人说他天生面相就是反社会人格,而我看到的,是教育的失职,家长的失责。

我由衷的希望为人父母的各位,能够警告你们的儿子,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,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,或者死刑;以及不要因为羞于启齿所以不做性教育,要明明白白的告诉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,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,爸爸妈妈都会帮助你。

我希望舆论可以对女孩子们宽容一点,不要把所有的罪责都推脱到女孩子的衣着以及行为举止上,以此来为男人那点欲望辩驳,毕竟都2019年了,不是封建王朝了,没人能管得了女孩子的穿衣自由。

我看到这个事件的时候,是24号上午9点左右,在学妹发的朋友圈。那是一个大连公众号,评论里写的是“别的公众号都删了,希望你能挺住”。于是我没有转发。下课后我再看,果不其然,这个公众号也删文了。

下午5点的时候热搜是11名,7点就变成了18名。

每一个人都不理解为什么未满14岁杀人可以直接放出来,于是大连公安成立了,发布了警情通报。

而我,从始至终只有一个疑问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保护的是谁?为什么每一次都是凶手由于未满14岁无法判刑?而年仅10岁的小姑娘,谁来保护她?如果真的有阴曹地府,她是不是在痛哭?她说疼,她说害怕,她说要妈妈?

“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,就是为了减少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之前的犯罪记录对成年后的影响,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。”这是我查到的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。这就是我们国人骨子里的悲悯与仁慈,我们无条件的相信每一位未成年都有成年的权利,而我们忘了,还有的未成年,连成年的机会都没有了。他们永远停留在某一天的午后,身上有或大或小的伤痕,墓碑上还是最纯真灿烂的笑容,仿佛依旧爱着整个世界。

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6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,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。多名与会人员提及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事件。有委员表示,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和刑法处置,不足以震慑。对未成年人不光是预防犯罪的问题,还要有惩治犯罪的内容。此外,还有与会人员建议草案增加家庭监护失职的责任。”这是来自昨晚人民日报的微博。是我这些天来,看到的唯一一条好消息。所以,大家心里都知道,亡羊补牢,为时不晚。只是这次亡羊补牢,亡的是纯真而又稚嫩的灵魂,补的是惶惶而又沉痛的民心。没有人自愿做那只羊,于是,我们亲手养出了饿狼。

这种类似于献祭一般的等待,还会养出什么,我们不得而知。只当是用一个姑娘最单纯的岁月,看清了人心。

qyanglu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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